該SAR測試要求被添加到世界各地的許多國家。許多其他國家正在評估是否需要將SAR測試添加到他們的要求中。以下是目前SAR測試標準的清單。
FCC OET Bulletin 65和Supp。C:
評估是否符合FCC關于人體暴露于射頻電磁場的指南
IEEE 1528 Std.-2003和IEEE 1528a Std.-2005:
從無線通信設備確定人體頭部空間平均比吸收率(SAR)的推薦做法:測量技術
加拿大工業(yè)部 - RSS - 102:
無線電通信設備(所有頻段)的射頻暴露合規(guī)性
加拿大工業(yè)部 - 健康安全法規(guī)6:
人體暴露于3 kHz至300 GHz頻率范圍內(nèi)的射頻電磁場的限值
澳大利亞通訊局:
無線電通信(電磁輻射 - 人體暴露)標準2003
澳大利亞通訊局:
2003年無線電通信(合規(guī)標簽 - 電磁輻射)公告
澳大利亞通訊局:
輻射防護系列第3號 - 射頻場的最大暴露水平 - 3 kHz至300 GHz
國際電工委員會(IEC) - IEC 62209-1:
人體暴露于手持和身體安裝的無線通信設備的射頻場 - 人體模型,儀器和程序 - 第1部分:確定耳朵附近使用的手持設備的比吸收率(SAR)的程序(頻率范圍為300 MHz至3GHz)
國際電工委員會(IEC) - IEC 62209-2:
人體暴露于手持和身體安裝的無線通信設備的射頻場 - 人體模型,儀器和程序 - 第2部分:確定用于靠近人體的無線通信設備的特定吸收率(SAR)的程序(頻率范圍為30 MHz至6 GHz)
歐盟 - EN 50357:
用于電子物品監(jiān)視(EAS),射頻識別(RFID)和類似應用的設備的人體暴露于電磁場的評估
歐盟 - EN 50360:
產(chǎn)品標準證明移動電話符合人體暴露于電磁場的基本限制(300 MHz - 3 GHz)
歐盟 - EN 50361:
測量與人體暴露于手機電磁場相關的比吸收率的基本標準(300 MHz - 3 GHz)
歐盟 - EN 50364:
工作在0 Hz至10 GHz頻率范圍內(nèi)的設備對人體暴露的限制,用于電子商品防盜(EAS),射頻識別(RFID)和類似應用
歐盟 - EN 62479:
評估低功率電子電氣設備的合規(guī)性與人體暴露于10MHz至300GHz電磁場的基本限制
歐盟 - EN 62209-1:
人體暴露于手持和身體安裝的無線通信設備的射頻場 - 人體模型,儀器和程序 - 第1部分:確定耳朵附近使用的手持設備的特定吸收率(SAR)的程序(頻率范圍為300 MHz至3 GHZ)
歐盟 - EN 62209-2:
人體暴露于手持和車載無線通信設備的射頻場 - 人體模型,儀器和程序 - 第2部分:確定人體附近使用的無線通信設備的特定吸收率(SAR)的程序(頻率范圍30 MHz至6 GHz)
國際電工委員會 - IEC 62311:
評估與人體暴露電磁場限制有關的電子和電氣設備(0 Hz - 300 GHz)
歐洲標準 - EN 62311:
評估與人體暴露電磁場限制有關的電子和電氣設備(0 Hz - 300 GHz)
RRA公告2010-45,僅限K:
測量比吸收率的技術要求
KCC公告2011-10,僅限K:
設備是電磁場強度和比吸收率測試程序的主題
注意:除上述標準外,F(xiàn)CC還通過KDB發(fā)布了有關SAR測試的指導原則。
該SAR測試要求被添加到世界各地的許多國家。許多其他國家正在評估是否需要將SAR測試添加到他們的要求中。以下是目前SAR測試標準的清單。
FCC OET Bulletin 65和Supp。C:
評估是否符合FCC關于人體暴露于射頻電磁場的指南
IEEE 1528 Std.-2003和IEEE 1528a Std.-2005:
從無線通信設備確定人體頭部空間平均比吸收率(SAR)的推薦做法:測量技術
加拿大工業(yè)部 - RSS - 102:
無線電通信設備(所有頻段)的射頻暴露合規(guī)性
加拿大工業(yè)部 - 健康安全法規(guī)6:
人體暴露于3 kHz至300 GHz頻率范圍內(nèi)的射頻電磁場的限值
澳大利亞通訊局:
無線電通信(電磁輻射 - 人體暴露)標準2003
澳大利亞通訊局:
2003年無線電通信(合規(guī)標簽 - 電磁輻射)公告
澳大利亞通訊局:
輻射防護系列第3號 - 射頻場的最大暴露水平 - 3 kHz至300 GHz
國際電工委員會(IEC) - IEC 62209-1:
人體暴露于手持和身體安裝的無線通信設備的射頻場 - 人體模型,儀器和程序 - 第1部分:確定耳朵附近使用的手持設備的比吸收率(SAR)的程序(頻率范圍為300 MHz至3GHz)
國際電工委員會(IEC) - IEC 62209-2:
人體暴露于手持和身體安裝的無線通信設備的射頻場 - 人體模型,儀器和程序 - 第2部分:確定用于靠近人體的無線通信設備的特定吸收率(SAR)的程序(頻率范圍為30 MHz至6 GHz)
歐盟 - EN 50357:
用于電子物品監(jiān)視(EAS),射頻識別(RFID)和類似應用的設備的人體暴露于電磁場的評估
歐盟 - EN 50360:
產(chǎn)品標準證明移動電話符合人體暴露于電磁場的基本限制(300 MHz - 3 GHz)
歐盟 - EN 50361:
測量與人體暴露于手機電磁場相關的比吸收率的基本標準(300 MHz - 3 GHz)
歐盟 - EN 50364:
工作在0 Hz至10 GHz頻率范圍內(nèi)的設備對人體暴露的限制,用于電子商品防盜(EAS),射頻識別(RFID)和類似應用
歐盟 - EN 62479:
評估低功率電子電氣設備的合規(guī)性與人體暴露于10MHz至300GHz電磁場的基本限制
歐盟 - EN 62209-1:
人體暴露于手持和身體安裝的無線通信設備的射頻場 - 人體模型,儀器和程序 - 第1部分:確定耳朵附近使用的手持設備的特定吸收率(SAR)的程序(頻率范圍為300 MHz至3 GHZ)
歐盟 - EN 62209-2:
人體暴露于手持和車載無線通信設備的射頻場 - 人體模型,儀器和程序 - 第2部分:確定人體附近使用的無線通信設備的特定吸收率(SAR)的程序(頻率范圍30 MHz至6 GHz)
國際電工委員會 - IEC 62311:
評估與人體暴露電磁場限制有關的電子和電氣設備(0 Hz - 300 GHz)
歐洲標準 - EN 62311:
評估與人體暴露電磁場限制有關的電子和電氣設備(0 Hz - 300 GHz)
RRA公告2010-45,僅限K:
測量比吸收率的技術要求
KCC公告2011-10,僅限K:
設備是電磁場強度和比吸收率測試程序的主題
注意:除上述標準外,F(xiàn)CC還通過KDB發(fā)布了有關SAR測試的指導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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